宋书小说网为您提供小说宋书免费阅读 |
![]() |
|
唐朝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宋书 作者:沈约 | 书号:10190 时间:2017/3/26 字数:45366 |
上一章 二十卷 下一章 ( → ) | |
历中 夫天地之所贵者生也,万物之所尊者人也。役智穷神,无幽不察,是以动作云 为,皆应天地之象。古先圣哲,拟辰极,制浑仪。夫 ![]() ![]() ![]() 汉兴,袭秦正朔,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以《颛顼历》比于六历,所失差 近。施用至武帝元封七年,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废坏, 宜改正朔,易服⾊,所以明受之于天也。乃诏遂等造汉历。选邓平、长乐司马可及 人间治历者,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分天部,落下闳运算转历。其法积八十一寸,则 一⽇之分也,闳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星度,⽇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 一月之⽇二十九⽇八十一分⽇之四十三。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以平为太 史丞。至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以为元年用⻩帝《调历》“令 ![]() ![]() 光武建武八年,太仆硃浮上言历纪不正,宜当改治,时所差尚微,未遑考正。 明帝永平中,待诏杨岑、张盛、景防等典治历,但改易加时弦望,未能综校历元也。 至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远,宿度相觉浸多,候者皆知⽇宿差五度,冬至之⽇ 在斗二十一度,晦朔弦望,先天一⽇。章帝召治历编欣、李梵等综核意状。遂下诏 书称:“《舂秋保乾图》曰:‘三百年斗历改宪。’史官用《太初》邓平术,有余 分一,在三百年之域,行度转差,浸以缪错,璇玑不正,文象不稽。冬至之⽇,⽇ 在斗二十二度,先立舂一⽇,则《四分》之立舂⽇也。而以折狱断大刑,于气已逆; 用望平和,盖亦远矣。今改行《四分》,以遵尧顺孔,奉天之文,同心敬授,傥获 咸熙。”于是《四分法》施行。⻩帝以来诸历以为冬至在牵牛初者,皆黜焉。 和帝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言:“官漏刻率九⽇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 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密。”其年十一月甲寅,诏曰:“漏所以节时分,定昏 明。昏明长短,起于⽇去极远近,⽇道周圜,不可以计率分。官漏九⽇增减一刻, 违失其实,以晷景为刻,密近有验,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其二十四气⽇所在, 并⻩道去极、晷景、漏刻、昏明中星,并列载于《续汉律历志》。安帝延光三年, 中竭者亶诵上书言当用甲寅元,河南梁丰云当复用《太初》。尚书郞张衡、周兴皆 审历,数难诵、丰,或不能对,或云失误。衡等参案仪注,考往校今,以为《九道 法》最密。诏下公卿详议。太尉恺等参议:“《太初》过天一度,月以晦见西方。 元和改从《四分》,《四分》虽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 应,合图谶,可施行。”议者不同。尚书令忠上奏:“天之历数,不可任疑从虚, 以非易是。”亶等遂寝。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郞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等言:“历元不正,故盗贼为 害。历当以甲寅为元,不用庚申,乞本庚申元经纬明文。”诏下三府,与儒林明道 术者详议。群臣会司徒府集议。议郞蔡邕曰:“历数精微,术无常是。汉兴承秦, 历用《颛顼》,元用乙卯;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太初》,元用丁丑。行之百 八十九岁,孝章帝改从《四分》,元用庚申。今光等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按历 法,⻩帝、颛顼、夏、殷、周、鲁,各自有元。光、晃所援,则殷历元也。昔始用 《太初》丁丑之后,六家纷错,争讼是非。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 课在下第。《太初》效验,无所漏失。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效于前者也。及用 《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又新元有效于今者也。故延光中,亶 诵亦非《四分》,言当用甲寅元,公卿参议,竟不施行。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 不必若一。故有古今之术。今术之不能通于古,亦犹古术不能下通于今也。又光、 晃以《考灵耀》为本,二十八宿度数至⽇所在,错异不可参校。元和二年用至今九 十二岁,而光、晃言 ![]() ![]() 何承天曰:夫历数之术,若心所不达,虽复通人前识,无救其为敝也。是以多 历年岁,未能有定。《四分》于天,出三百年而盈一⽇。积代不悟,徒云建历之本, 必先立元,假言谶纬,遂关治 ![]() 光和中,⾕城门候刘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阔,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 十五为斗分,造《乾象法》。又制迟疾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转 精微矣。魏文帝⻩初中,太史丞韩翊以为《乾象》减斗分太过,后当先天,造《⻩ 初历》,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一千二百五为斗分。其后尚书令陈群奏,以为 “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 命,宜正历明时。韩翊首建《⻩初》,犹恐不审,故以《乾象》互相参校。历三年, 更相是非,舍本即末,争长短而疑尺丈,竟无时而决。按三公议,皆综尽曲理,殊 涂同归, ![]() 魏明帝景初元年,改定历数,以建丑之月为正,改其年三月为孟夏四月。其孟 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 ![]() 杨伟表曰:“臣揽载籍,断考历数,时以纪农,月以纪事,其所由来,遐而尚 矣。乃自少昊,则玄鸟司分;颛顼帝喾,则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则羲、和掌 ⽇。三代因之,则世有⽇官。⽇官司历,则颁之诸侯,诸侯受之,则颁于境內。夏 后之代,羲、和湎 ![]() ![]() ![]() ![]() 壬辰元以来,至景初元年丁巳,岁积四千四十六,算上。此元以天正建子⻩钟 之月为历初,元首之岁夜半甲子朔旦冬至。 元法,万一千五十八。 纪法,千八百四十三。 纪月,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章岁,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 章闰,七。 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 ⽇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余数,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 纪⽇岁中,十二。 气法,十二。 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没法,九百六十七。 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 通法,四十七。 会通,七十九万一百二十。 朔望合数,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 ![]() 通周,十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 周⽇⽇余,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虚,二千三十一。 斗分,四百五十五。 甲子纪第一: 纪首合朔,月在⽇道里。 ![]() 迟疾差率,十万三千九百四十七。 甲戌纪第二: 纪首合朔,月在⽇道里。 ![]() 迟疾差率,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 甲申纪第三: 纪首合朔,月在⽇道里。 ![]() 迟疾差率,四万三千五百八十七。 甲午纪第四: 纪首合朔,月在⽇道里。 ![]() 迟疾差率,一万三千四百七。 甲辰纪第五: 纪首合朔,月在⽇道里。 ![]() 迟疾差率,一十万八千八百四十八。 甲寅纪第六: 纪首合朔,月在⽇道里。 ![]() 迟疾差率,七万八千六百六十八。 ![]() 迟疾纪差,三万一百八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通周 去之,余以减通周,所减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减前纪,则得后纪。不⾜减者, 加通周。求次元纪差率,转减前元甲寅纪差率,余则次元甲子纪差率也。求次纪, 如上法也。 推朔积月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外所求,以纪法除之,所得算外, 所⼊纪第也,余则⼊纪年数。年以章月乘之,如章岁而一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 余十二以上,其年有闰。闰月以无中气为正。推朔术曰:以通数乘积月,为朔积分, 如⽇法而一为积⽇,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余为大余。大余命以纪,算外, 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也。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満 ⽇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月朔⽇也。小余二千一百四十以上,其月大也。推弦望, 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満二从小余,上余満⽇法从大余, 大余満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上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其月蚀 望者,定小余,如所近中节间限,限数以下者,算上为⽇。望在中节前后各四⽇以 还者,视限数;望在中节前后各五⽇以上者,视间限。 推二十四气术曰:置所⼊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満纪法为大余,不尽为 小余。大余満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也。求次气,加大余 十五,小余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満气法从小余,小余満纪法从大余,命如前, 次气⽇也。 推闰月术曰: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満章闰得一月,余満半法以上亦 得一月。数从天正十一月起,算外,闰月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御之。 大雪,十一月节。(限数千二百四十二。间限千二百四十八。) 冬至,十一月中。(限数千二百五十四。间限千二百四十五。) 小寒,十二月节。(限数千二百三十五。间限千二百二十四。) 大寒,十二月中。(限数千二百一十三。间限千一百九十二。) 立舂,正月节。(限数千一百七十二。间限千一百三十七。) 雨⽔,正月中。(限数千一百一十二。间限千九十三。) 惊蛰,二月节。(限数千六十五。间限千二十六。) 舂分,二月中。(限数千八。间限九百七十九。) 清明,三月节(限数九百五十一。间限九百二十五。) ⾕雨,三月中。(限数九百。间限八百七十九。) 立夏,四月节。(限数八百五十七。间限八百四十。) 小満,四月中。(限数八百二十二。间限八百一十三。) 芒种,五月节。(限数八百。间限七百九十九。) 夏至,五月中。(限数七百九十八。间限八百。) 小暑,六月节。(限数八百五。间限八百一十五。) 大暑,六月中。(限数八百二十五。间限八百四十二。) 立秋,七月节。(限数八百五十九。间限八百八十三。) 处暑,七月中。(限数九百七。间限九百三十五。) ⽩露,八月节。(限数九百六十二。间限九百九十二。) 秋分,八月中。(限数千二十一。间限千五十一。) 寒露,九月节。(限数千八十。间限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限数千一百三十三。间限千一百五十七。) 立冬,十月节。(限数千一百八十一。间限千一百九十八。) 小雪,十月中。(限数千二百一十五。间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没灭术曰:因冬至积⽇有小余者,加积一,以没分乘之,以没法除之,所得 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満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即去年冬至后没⽇也。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五百九十二,小余満没法得一,从大余,命如前。 小余尽,为灭也。 推五行用事⽇:立舂、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始用事⽇也。 各减其大余十八,小余四百八十三,小分六,余命以纪,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 ⽇也。大余不⾜减者,加六十;小余不⾜减者,减大余一,加纪法;小分不⾜减者, 减小余一,加气法。 推卦用事⽇:因冬至大余,六其小余,《坎卦》用事⽇也。加小余万九十一, 満元法从大余,即《中孚》用事⽇也。求次卦,各加大余六,小余九百六十七。其 四正各因其中⽇,六其小余。 推⽇度术曰:以纪法乘朔积⽇,満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 为分。命度从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満宿,则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加一度,分不加,经斗除斗分,分少退一度。推月度术曰:以月周 乘朔积⽇,満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分,命如上法,则天正 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 ⽇,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満纪法得一度,则次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其 冬下旬,夕在张心署之。 推合朔度术曰:以章岁乘朔小余,満通法为大分,不尽为小分。以大分从朔夜 半⽇度分,分満纪法从度,命如前,则天正十一月合朔⽇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満通法从大分,大 分満纪法从度。经斗除其分,则次月合朔⽇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満二从小 分,小分満通法从大分,大分満纪法从度,命如前,则上弦⽇所在度也。又加得望、 下弦、后月合也。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 十四,数満命如前,即上弦月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也。 推⽇月昏明度术曰:⽇以纪法,月以月周,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 分。⽇以减纪法,月以减月周,余为昏分。各以加夜半,如法为度。 推合朔 ![]() ![]() ![]() ![]() ![]() ![]() ![]() ![]() ![]() ![]() ![]() 求次月,以通数加之,満会通去之,加里満在表,加表満在里。先 ![]() ![]() ![]() ![]() ![]() ![]() ![]() ![]() 求去 ![]() ![]() ![]() ![]() ![]() ![]() ![]() ![]() ![]() 求⽇蚀亏起角术曰:其月在外道,先 ![]() ![]() ![]() ![]() ![]() 月行迟疾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月行分一⽇十四 度十四分 益二十六 盈初 二百八十二⽇ 十四度 十一分 益二十三 盈积分一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 二百七十七三⽇ 十四度 八分 益二十 盈积分二十二万三千三百九十一 二百七十四四⽇ 十四度 五分 益十七 盈积分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一 二百七十一五⽇ 十四度 一分 益十三 盈积分三十九万二千七十四 二百六十七六⽇ 十三度 十四分 益七 盈积分四十五万一千三百四十一 二百六十一七⽇ 十三度 七分 损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五十四八⽇ 十三度 一分 损六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四十八九⽇ 十二度 十六分 损十 盈积分四十五万五千九百 二百四十四十⽇ 十二度 十三分 损十三 盈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 二百四十一十一⽇ 十二度 十一分 损十五 盈积分三十五万一千四十三 二百三十九十二⽇ 十二度 八分 损十八 盈积分二十八万二千六百五十八 二百三十六十三⽇ 十二度 五分 损二十一 盈积分二十万五百九十六 二百三十三十四⽇ 十二度 三分 损二十三 盈积分十万四千八百五十七 二百三十一十五⽇ 十二度 五分 益二十一 缩初 二百三十三十六⽇ 十二度 七分 益十九 缩积分九万五千七百三十九 二百三十五十七⽇ 十二度 九分 益十七 缩积分十八万二千三百六十 二百三十七十八⽇ 十二度 十二分 益十四 缩积分二十五万九千八百六十三 二百四十十九⽇ 十二度十 五分 益十一 缩积分三十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九 二百四十三二十⽇ 十二度十 八分 益八 缩积分三十七万三千八百三十八 二百四十六廿一⽇ 十三度三 分 益四 缩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 二百五十廿二⽇ 十三度七分 损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四廿三⽇ 十三度十二 分 损五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九廿四⽇ 十三度十八 分 损十一 缩积分四十万五千七百五十一 二百六十五廿五⽇ 十四度五分 损十七 缩积分三十五万五千六百二 二百七十一廿六⽇ 十四度十一 分 损二十三 缩积分二十七万八千九十九 二百七十七廿七⽇ 十四度十一 分 损二十四 缩积分十七万三千二百四十二 二百七十八周⽇ 十四度十三 分 损二十五 缩积分六万三千八百二十六 二百七十九 有小分六百二 有小分二百 十六 二十六 推合朔 ![]() 求次月,加一⽇,⽇余四千四百五十。求望,加十四⽇,⽇余三千四百八十九。 ⽇余満⽇法成⽇,⽇満二十七去之。又除余如周⽇余,⽇余不⾜者,减一⽇,加周 虚。 推合朔 ![]() ![]() ![]() 推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満⽇法得一辰,数从子起,算外,则朔望加时所在 辰也。有余不尽者四之,如⽇法而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又有余者三之,如⽇ 法而一为強,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満半法废弃之。以強并少为少強,并半为半強, 并太为太強。得二強者为少弱,以之并少为半弱,以之并半为太弱,以之并太为一 辰弱。以所在辰命之,则各得其少、太、半及強、弱也。其月蚀望在中节前后四⽇ 以还者,视限数;五⽇以上者,视间限。定小余如间限、限数以下者,以算上为⽇。 斗二十六(分四百五十五) 牛八 女十二 虚十 危十七 室十 六 壁九 北方九十八度(分四百五十五)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南方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方七十五度中节 ⽇所在度 ⽇行⻩道去极度 ⽇中 晷景冬至(十一月中) 斗二十一(少) 百一十五度 丈三尺小寒(十二 月节) 女二(少) 百一十三(強) 丈二尺三寸大寒(十二月中) 虚 五(半弱) 百一十(太弱) 丈一尺立舂(正月节) 危十(太弱) 百六(少弱) 九尺六寸雨⽔(正月中) 室八(太強) 百一(強) 七尺九寸(五分)惊蛰(二月节) 壁八(強) 九十五(強) 六尺五寸舂分(二月中) 奎十四(少強) 八十九(少強) 五尺 二寸(五分)清明(三月节) 胃一(半) 八十三(少弱) 四尺一寸 (五分)⾕雨(三月中) 昴二(太) 七十七(太強) 三尺二寸立夏 (四月节) 毕六(太) 七十三(少弱) 二尺五寸(二分)小満(四 月中) 参四(少弱) 六十九(太) 尺九寸(八分)芒种(五月节) 井十(半弱) 六十七(少弱) 尺六寸(八分)夏至(五月中) 井 二十五(半強)六十七(強) 尺五寸小暑(六月节) 柳三(太強) 六十七(太強) 尺七寸大暑(六月中) 星四(強) 七十 二尺立秋(七月节) 张十二(少) 七十三(半強) 二尺五寸 (五分)处暑(七月中) 翼九(半) 七十八(半強) 三尺三寸(三 分)⽩露(八月节) 轸六(太) 八十四(少強) 四尺三寸(五分) 秋分(八月中) 角五(弱) 九十(半強) 五尺五寸寒露(九月节) 亢八(半弱) 九十六(太強) 六尺八寸(五分)霜降(九月中)氐十 四(少強) 百二(少強) 八尺四寸立冬(十月节) 尾四(半強) 百七(少強) 丈小雪(十月中) 箕一(太強) 百一十一(弱) 丈一尺四寸大雪(十一月节) 斗六 百一十三(太強) 丈二 尺五寸(六分)中节 昼漏刻 夜漏刻 昏中星 明中 星冬至 四十五 五十五 奎六(弱) 亢二(少強)小寒 四十五(八分) 五十四(二分) 娄六(半強) 氐七(強)大寒 四十 六(八分) 五十三(二分) 胃十一(太強) 心(半)立舂 四十八(六分) 五十一(四分) 毕五(少弱) 尾七(半弱)雨⽔ 五十(八分) 四十九 (二分) 参六(半弱) 箕(半弱)惊蛰 五十三(三分) 四十六(七分) 井十七(少弱) 斗初(少)舂分 五十五(八分) 四十四(二分) 鬼四 斗十一(弱)清明 五十八(三分) 四十一(七分) 星四(太) 斗二十一(半)⾕雨 六十(五分) 三十九(五分) 张十七 牛 六(半)立夏 六十二(四分) 三十七(六分) 翼十七(太) 女十(少弱) 小満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 角(太弱) 危(太弱)芒种六十 四(九分) 三十五(一分) 亢五(太) 危十四(強)夏至 六十五 三十五 氐十二(少弱) 室十二(強)小暑 六十四(七分) 三十五(三分) 尾一(太強) 奎二(太強)大暑 六十三(八分) 三十六 (二分) 尾十五(半強) 娄三(太)立秋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 箕九(太強) 胃九(太弱)处暑 六十(二分) 三十九(八分) 斗十 (少) 毕三(太)⽩露 五十七(八分) 四十二(二分) 斗二十一(強) 参五(少強)秋分 五十五(二分) 四十四(八分) 牛五(少) 井十 六(少強)寒露 五十二(六分) 四十七(四分) 女七(太) 鬼三(少 強)霜降 五十(三分) 四十九(七分) 虚六(太) 星三(太)立冬 四十八(二分) 五十一(八分) 危八(強) 张十五(太強)小雪四十 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 室三(半強) 翼十五(太)大雪 四十五(五 分) 五十四(五分) 壁(半強) 轸十五(少強) 右中节二十四气,如术求之,得冬至十一月中也。加之得次月节,加节得其月 中。中星以⽇所在为正。置所求年二十四气小余四之,如法得一为少,不尽少三之, 如法为強。所以减其节气昏明中星各定。 推五星术:五星者,木曰岁星,火曰荧惑,土曰填星,金曰太⽩,⽔曰辰星。 凡五星之行,有迟有疾,有留有逆。曩自开辟,清浊始分,则⽇月五星聚于星纪。 发自星纪,并而行天,迟疾留逆,互相逮及。星与⽇会,同宿共度,则谓之合。从 合至合之⽇,则谓之终。各以一终之⽇与一岁之⽇,通分相约,终而率之,岁数岁 则谓之合终岁数,岁终则谓之合终合数。二率既定,则法数生焉。以章岁乘合数为 合月法,以纪法乘合数为⽇度法,以章月乘岁数为合月分,如合月法为合月数,合 月之余为月余。以通数乘合月数,如⽇法而一为大余,以六十去大余,余为星合朔 大余。大余之余为朔小余。以通数乘月余,以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之,以⽇法乘合 月法除之,所得星合⼊月⽇数也。余以通法约之,为⼊月⽇。以朔小余减⽇法,余 为朔虚分。以历斗分乘合数,为星度斗分。木、火、土各以合数减岁数,余以周天 乘之,如⽇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余则度余。金、⽔以周天乘岁数,如⽇ 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余则度余。 木:合终岁数,千二百五十五。 合终合数,千一百四十九。 合月法,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 ⽇度法,二百一十一万七千六百七。 合月数,十三。 月余,万一千一百二十二。 朔大余,二十三。 朔小余,四千九十三。 ⼊月⽇,十五。 ⽇余,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 朔虚分,四百六十六。 斗分,五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行星度,三十三。 度余,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 火:合终岁数,五千一百五。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八。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二。 ⽇度法,四百四十万一千八十四。 合月数,二十六。 月余,二万三。 朔大余,四十七。 朔小余,三千六百二十七。 ⼊月⽇,十三。 ⽇余,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 朔虚分,九百三十二。 斗分,百八万六千五百四十。 行星度,五十。 度余,百四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 土:合终岁数,三千九百四十三。 合终合数,三千八百九。 合月法,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一。 ⽇度法,七百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七。合月数,十二。 月余,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三。 朔大余,五十四。 朔小余,千六百七十四。 ⼊月⽇,二十四。 ⽇余,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 朔虚分,二千八百八十五。 斗分,百七十三万三千九十五。 行星度,十二。 度余,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 金:合终岁数,千九百七。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五。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一十五。 ⽇度法,四百三十九万五千五百五十五。 合月数,九。 月余,四万三百一十。 朔大余,二十五。 朔小余,三千五百三十五。 ⼊月⽇,二十七。 ⽇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朔虚分,千二十四。 斗分,百八万五千一百七十五。 行星度,二百九十二。 度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合终岁数,一千八百七十。 合科合数,万一千七百八十九。 合月法,二十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一。 ⽇度法,二千一百七十二万七千一百二十七。 合月数,一。 月余,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九。 朔大余,二十九。 朔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 ⼊月⽇,二十八。 ⽇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朔虚分,二千一百四十。 斗分,五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五。 行星度,五十七。 度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推五星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以合终合数乘之,満合终岁数得一,名 积合,不尽名合余。以合终合数减合余,得一者星合往年,得二者合前往年,无所 得,合其年。余以减合终合数,为度分。金、⽔积合,偶为晨,奇为夕。 推五星合月:以月数月余各乘积合,余満合月法从月,为积月,不尽为月余。 以纪月除积月,所得算外,所⼊纪也,余为⼊纪月。副以章闰乘之,満章月得一为 闰,以减⼊纪月,余以岁中去之,余为⼊岁月,命以天正起,算外,星合月也。其 在闰 ![]() 推合月朔:以通数乘⼊纪月,満⽇法得一为积⽇,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 余为大余,命以所⼊纪,算外,星合朔⽇也。推⼊月⽇:以通数乘月余,合月法乘 朔小余,并之,通法约之,所得満⽇度法得一,则星合⼊月⽇也,不満为⽇余。命 ⽇以朔,算外,⼊月⽇也。 推星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満⽇度法得一为度,不尽为余,命以牛前五度起, 算外,星所合度也。 求后合月,以月数加⼊岁月,以余加月余,余満合月法得一月,月不満岁中, 即在其年;満去之,有闰计焉,余为后年;再満,在后二年。金、⽔加晨得夕,加 夕得晨也。求后合朔,以朔大小余数加合朔月大小余,其月余上成月者,又加大余 二十九,小余一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満⽇法从大余,命如前法。求后⼊月⽇,以⼊ 月⽇、⽇余加⼊月⽇及余,余満⽇度法得一。其前合朔小余満其虚分者,去一⽇; 后小余満二千四百一十九以上,去二十九⽇;不満,去三十⽇,其余则后合⼊月⽇, 命以朔。求后合度,以度数及分,如前合宿次命之。 木:晨与⽇合,伏,顺,十六⽇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 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晨见东方,在⽇后。顺,疾,⽇行五十七分之十一,五 十七⽇行十一度。顺,迟,⽇行九分,五十七⽇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七⽇而旋。 逆,⽇行七分之一,八十四⽇退十二度,而复留二十七⽇。复迟,⽇行九分,五十 七⽇行九度而复顺。疾,⽇行十一分,五十七⽇行十一度,在曰前,夕伏西方。顺, 十六⽇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与 ⽇合。凡一终,三百九十八⽇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分,行星三十三度百四十 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分。 火:晨与⽇合,伏,七十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十六度百 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晨见东方,在⽇后。顺,⽇行二十三分之十四,百 八十四⽇行百一十二度。更顺,迟,⽇行十二分,九十二⽇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 十一⽇而旋。逆,⽇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退十七度,而复留十一⽇。复顺, 迟,⽇行十二分,九十二⽇,行四十八度而复疾。⽇行十四分,百八十四⽇行百一 十二度,在⽇前,夕伏西方。顺,七十二⽇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 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与⽇合。凡一终,七百八十⽇三百五十八 万五千二百三十分,行星四百一十五度二百四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分。 土:晨与⽇合,伏,十九⽇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 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晨见东方,在⽇后。顺,行百七十二分之十三, 八十六⽇行六度半而留。不行,三十二⽇半而旋。逆,⽇行十七分之一,百二⽇退 六度而复留。不行,三十二⽇半复顺,⽇行十三分,八十六⽇行六度半,在⽇前, 夕伏西方。顺,十九⽇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四十九万 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与⽇合。凡一终,三百七十八⽇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 分,行星十二度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分。 金:晨与⽇合,伏,六⽇退四度,而晨见东方,在⽇后而逆。迟,⽇行五分之 三,十⽇退六度。留,不行,七⽇而旋。顺,迟,⽇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 ⽇行三十三度而顺。疾,⽇行一度九十一分之十四,九十一⽇行百五度而顺。益疾, ⽇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行百一十二度,在⽇后,而晨伏东方。顺, 四十二⽇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与⽇合。 一合,二百九十二⽇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如之。 金:夕与⽇合,伏,顺,四十二⽇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 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夕见西方,在⽇前。顺,疾,⽇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 九十一⽇行百一十二度而更顺。迟,⽇行一度十四分,九十一⽇行百五度而顺。益 迟,⽇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七⽇而旋。逆,⽇ 行五分之三,十⽇退六度,在⽇前,夕伏西方。逆,六⽇,退四度,而与⽇合。凡 再合一终,五百八十四⽇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行星如之。 ⽔:晨与⽇合,伏,十一⽇退七度,而晨见东方,在⽇后。逆,疾,一⽇退一 度而留。不行,一⽇而旋。顺,迟,⽇行八分之七,八⽇行七度而顺。疾,⽇行一 度十八分之四,十八⽇行二十二度,在⽇后,晨伏东方。顺,十八⽇二千三十四万 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与⽇合。凡 一合,五十七⽇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如之。 ⽔:夕与⽇合,伏,十八⽇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 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夕见西方,在⽇前。顺,疾,⽇行一度十八分之 四,十八⽇行二十二度而更顺。迟,⽇行八分之七,八⽇行七度而留。不行,一⽇ 而旋。逆,一⽇退一度,在⽇前,夕伏西方。逆,十一⽇退七度,而与⽇合。凡再 合一终,百一十五⽇千八百九十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分,行星如之。 五星历步术:以法伏⽇度余,加星合⽇度余,余満⽇度法得一从全,命之如前, 得星见⽇及度余也。以星行分⺟乘见度分,如⽇度法得一,分不尽,半法以上,亦 得一,而⽇加所行分,分満其⺟得一度。逆顺⺟不同,以当行之⺟乘故分,如故⺟ 而一,当行分也。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除斗分,以行⺟为率。分有损 益,前后相御。 凡五星行天,迟疾留逆,虽大率有常,至犯守逆顺,难以术推。月之行天,犹 有迟疾,况五星乎!唯⽇之行天有常,进退有率,不迟不疾,不外不內,人君德也。 求木合终岁数法,以木⽇度法乘一木终之⽇,內分,周天除之,即得也。求木 合终合数法,以木⽇度法乘周天,満纪法,所得复以周天除之,即得。五星皆放此 也。 魏⻩初元年十一月小,己卯蔀首,己亥岁,十一月己卯朔旦冬至,臣伟上。” 刘氏在蜀,不见改历,当是仍用汉《四分法》。吴中书令阚泽受刘洪《乾象法》 于东莱徐岳字公河。故孙氏用《乾象历》,至于吴亡。 晋武帝泰始元年,有司奏:“王者祖气而奉其囗终,晋于五行之次应尚金,金 生于己,事于酉,终于丑,宜祖以酉⽇,腊以丑⽇。改《景初历》为《泰始历》。” 奏可。 史臣按,邹衍五德,周为火行。衍生在周时,不容不知周氏行运。且周之为历 年八百,秦氏即有周之建国也。周之火木,其事易详。且五德更王,唯有二家之说。 邹衍以相胜立体,刘向相生为义。据以为言,不得出此二家者。假使即刘向之说, 周为木行,秦氏代周,改其行运。若不相胜,则克木者金;相生则木实生火。秦氏 乃称⽔德,理非谬然,斯则刘氏所证为不值矣。臣以为张苍虽是汉臣,生与周接, 司秦柱下,备睹图书。且秦虽灭学,不废术数,则有周遗文虽不毕在,据汉⽔行, 事非虚作。贾谊《取秦》云:“汉土德。”盖以是汉代秦。详论二说,各有其义。 张苍则以汉⽔胜周火,废秦不班五德。贾谊则以汉土胜秦⽔,以秦为一代。论秦、 汉虽殊,而周为火一也。然则相胜之义,于事为长。若同苍黜秦,则汉⽔、魏土、 晋木、宋金;若同贾谊《取秦》,则汉土、魏木、晋金、宋火也。难者云:“汉⾼ 断蛇而神⺟夜哭,云⾚帝子杀⽩帝子,然则汉非火而何?”斯又不然矣。汉若为火, 则当云⾚帝,不宜云⾚帝子也。⽩帝子又何义况乎?盖由汉是土德,土生乎火,秦 是⽔德,⽔生乎金,斯则汉以土为⾚帝子,秦以⽔德为⽩帝子也。难者又曰:“向 云五德相胜,今复云土为⾚帝子,何也?”答曰:“五行自有相胜之义,自有相生 之义。不得以相胜废相生,相生废相胜也。相胜者,以土胜⽔耳;相生者,土自火 子,义岂相关。” 崔寔《四人月令》曰:祖者,道神。⻩帝之子曰累祖,好远游,死道路,故祀 以为道神。合《祖赋序》曰:汉用丙午,魏用丁未,晋用孟月之酉。曰莫识祖之所 由。说者云祈请道神,谓之祖有事于道者,君子行役,则列之于中路,丧者将迁, 则称名于阶庭。或云,百代远祖,名谥凋灭,坟茔不复存于铭表,游魂不得托于庙 祧,故以初岁良辰,建华盖,扬彩旌,将以招灵慡,庶众祖之来凭云尔。 晋江左时,侍中平原刘智,推三百年斗历改宪,以为《四分法》三百年而减一 ⽇,以百五十为度法,三十七为斗分。饰以浮说,以扶其理。江左中领军琅琊王朔 之以其上元岁在甲子,善其术, ![]() 宋太祖颇好历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新法。元嘉二十年,上表曰: 臣授 ![]() 夫圆极常动,七曜运行,离合去来,虽有定势,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末之差, 连⽇累岁,积微成著。是以《虞书》著钦若之典,《周易》明治历之训,言当顺天 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也。汉代杂候清台,以昏明中星,课⽇所在,虽不可见,月 盈则蚀,必当其冲,以月推⽇,则躔次可知焉。舍易而不为,役心于难事,此臣所 不解也。 《尧典》云:“⽇永星火,以正仲夏”今季夏则火中。又“宵中星虚,以殷 仲秋”今季秋则虚中。尔来二千七百余年,以中星检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则尧 冬令至,⽇在须女十度左右也。汉之《太初历》,冬至在牵牛初,后汉《四分》及 魏《景初法》,同在斗二十一。臣以月蚀检之,则《景初》今之冬至,应在斗十七。 又史官受诏,以土圭测景,考校二至,差三⽇有余。从来积岁及 ![]() 伏惟陛下允迪圣哲,先天不违,劬劳庶政,寅亮鸿业,究渊思于往籍,探妙旨 于未闻,穷神知化,罔不该览。是以愚臣欣遇盛明,效其管⽳。伏愿以臣所上《元 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若谬有可采,庶或补正阙谬,以备万分。 诏曰:“何承天所陈,殊有理据。可付外详之。”太史令钱乐之、兼丞严粲奏 曰: 太子率更令领国子博士何承天表更改《元嘉历法》,以月蚀检今冬至⽇在斗十 七,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诏使付外检署。以元嘉十一年被敕,使考月蚀, 土圭测影,检署由来用伟《景初法》,冬至之⽇,⽇在斗二十一度少。检十一年七 月十六⽇望月蚀,加时在卯,到十五⽇四更二唱丑初始蚀,到四唱蚀既,在营室十 五度末。《景初》其⽇⽇在轸三度。以月蚀所冲考之,其⽇⽇应在翼十五度半。又 到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望月蚀,加时在酉,到亥初始食,到一更三唱蚀既,在鬼四 度。《景初》其⽇⽇在女三。以冲考之,其⽇⽇应在牛六度半。又到十四年十二月 十六⽇望月蚀,加时在戌之半,到二更四唱亥末始蚀,到三更一唱食既,在井三十 八度。《景初》其⽇⽇在斗二十五。以冲考之,其⽇⽇应在斗二十二度半。到十五 年五月十五⽇望月蚀,加时在戌,其⽇月始生而已,蚀光已生四分之一格,在斗十 六度许。《景初》其⽇⽇在井二十四。考取其冲,其⽇⽇应在井二十。又到十七年 九月十六⽇望月蚀,加时在子之少,到十五⽇未二更一唱始蚀,到三唱蚀十五分之 十二格,在昴一度半。《景初》其⽇在房二。以冲考之,则其⽇⽇在氐十三度半。 凡此五蚀。以月冲一百八十二度半考之,冬至之⽇,⽇并不在斗二十一度少,并在 斗十七度半间,悉如承天所上。 又去十一年起,以土圭测影。其年《景初法》十一月七⽇冬至,前后 ![]() ![]() ![]() 又承天法,每月朔望及弦,皆定大小余,于推 ![]() 员外散骑郞⽪延宗又难承天:“若晦朔定大小余,纪首值盈,则退一⽇,便应 以故岁之晦,为新纪之首。”承天乃改新法依旧术,不复每月定大小余,如延宗所 难,太史所上。 有司奏:“治历改宪,经国盛典,爰及汉、魏,屡有变⾰。良由术无常是,取 协当时。方今皇猷载晖,旧域光被,诚应综核晷度,以播维新。承天历术,合可施 用。宋二十二年,普用《元嘉历》。”诏可。 译文 天地间所宝贵的是生命,万物中最尊贵的是人,运用智慧深⼊探究事物就能做到没有什么隐秘不被了解,这样,人的行为、言论都与自然现象相适应。古代才智超群的人模拟天空中辰极的情况制作了浑仪。世界上各种事物是由 ![]() ![]() ![]() ![]() ![]() 汉代兴起,其正朔沿袭了秦代,北平侯张苍首先对律、历的有关问题作厂叙述,将《颛顼历》并列在古六历中,它与实际天象差异较小。该历使用到汉武帝元封七年,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人说历法的核心內容已经过时无用,应当改变正朔,更换车马祭牲的颜⾊,以表明权政是上天赐予的.于是皇帝就命令壶遂等人编制汉代的历法。挑选了邓平、长乐司马可和民间历法家二十多人.方士唐都划分天空区域,落下闳推算历法。其方法是将所求得的容积八十一寸作为一天中所具有的分数。落下闳与邓平的处理方法相同。于是人们都观察恒星以度量太 ![]() ![]() ![]() ![]() ![]() 光武帝建武八年。太仆朱浮进言说历法的核心內容有偏差,应当重新制订。当时这一偏差尚微小,未及时考校更正。明帝永平年间,待诏彊岑、垂盛、星堕等人主管历法,衹改动了月相出现时刻的推算,未对历法作 ![]() ![]() ![]() ![]() ![]() 担布丞五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向皇帝进言:“官方的漏壶每九天其昼夜刻分别增加或减少一刻,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时相差达两刻半,不如夏历漏刻精密。”该年十一月甲寅曰发布的诏书说:“漏壶就是用来计测时刻、确定昏明的。昏明的变化是由太 ![]() ![]() ![]() ![]() 安帝延光三年,中谒者卖诵进献文书说应当使用甲寅历元,河南梁丰又说应仍然使用《太初历》。尚书郞张衡、周兴都精通历法,几次诘问他们,不是回答不出就是说错了。张衡等人查考天文观测的记载,考校古今,认为《九道法》最为精密。皇帝下令由公卿详细讨论。太尉恺等认为:“《太初历》的推算比实际天象超前一度,月亮晦曰时出现在西方。元和年问改用《四分历》。它虽比《太初历》精密,但仍有偏差。都不能用了。以甲寅年为历元能与天象相符,和图谶相合,可以使用。”参加讨论者不同意造一意见。尚书令忠上奏说:“岁、时、节、候的次序是上安天排的,不能任意怀疑,用错的来代替对的。”这样直诵等人的意见也就搁置了起来。 墓贸重迂四年,五官郞中逻光、沛相上计掾速垦等说:“历元不正确,引起了盗贼为害。历法应以甲寅年为历元,不应用庚申年。希望能得到采用庚申历元作 ![]() ![]() ![]() ![]() ![]() ![]() 包承天说:历算的方法如果不能理解,虽然人们对以前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但无法补救古代的历算方法因有弊端而产生的错误。这样就出现了历时多年仍未有定论的情况。《四分历》与实际天象比较,三百多年而增加一天,经历了好多年代都不能认识,徒然地说什么建立历法的 ![]() ![]() ![]() ![]() 光和年间,毅城门候刘洪最早认识到《四分历》与实际天象有较大的偏差,他用五百八十九为纪法,一百四十五为斗宿的分数部分,编制了《⼲象法》,又制订了用计算行星运行速度快慢的方法来度量月亮运行情况。这才比《太初历》、《四分历》精密了。球这违董勿年间,太史丞韩翅认为《⼲象法》中将斗宿的分数部分减少得太多丫,以后必然会出现推算比实际天象出现得早的情况,于是编制了《⻩初历》,将纪法取为四千八百八十三,斗分数取为一千二百零五。后来尚书令陈群向皇帝上奏,认为:“历算难以弄清,以前历代博学的人就多有各种争论。《⻩初历》的本源是因为《四分历》使用时间已很长而不够精确,魏代建立后需要准确的历法确定节气。韩翊最早编制了《⻩初历》,尚担心考虑不周,所以用《⼲象法》互相比较,经过三年,愈加互相褒贬,放弃 ![]() ![]() 魏明帝量攰元年,对历法作了改变,以建丑的月份作为正月,改造一年的二月为孟夏四月。其孟、仲、季月的排列与以建寅之月为正月的不同,但祭天地、 ![]() 扰售上奏的表中说:“我搜集群书,判断考校历术,节气用以记述农事,月份可以记载事件,其来源是久远的。从少吴帝时就有玄鸟掌握舂秋分,颛顼、帝臋时则有重、黎掌管天象的观察,唐尧、虞舜则有羲、和负责观察太 ![]() ![]() ![]() ![]() ![]() 从壬辰年历元到景初元年的丁巳岁,共有四千零四十六年。该历元以与周正相应的建子的且与⻩钟相对应的月份为历的开始,历元开始的一年甲子⽇夜半合朔且为冬至。 元法:一万一千零五十八。 纪法:一千八百四十三。 纪月:二万二⼲七百九十五。 章岁: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 章闰:七。 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 ⽇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余数: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万三⼲一百五十。 岁中:十二。 气法:十二。 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没法:九百六十七。 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 通法:四十七。 会通:七十九万零一百一十。 朔望合数: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 ![]() 通周:十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 周曰曰余: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虚:二千零三十一。 斗分:四百五十五。 甲子纪是第一纪: 纪开始时的合朔月亮在⻩道北。 ![]() 迟疾差率,十万三千九百四十七。 甲戌纪是第二纪: 纪开始时的合朔月亮在⻩道北。 ![]() 迟疾差率,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 甲申纪是第三纪: 纪开始时的合朔月亮在⻩道北。 ![]() 迟疾差率,四万三千五百八十七。 甲午纪是第四纪: 纪开始时的合朔月亮在⻩道北。 ![]() 迟疾差率,一万三⼲四百零七。 甲辰纪是第五纪: 纪开始时的合朔月亮在⻩道南。 ![]() 迟疾差率,十万八⼲八百四十八. 甲寅纪是第六纪: 纪开始时的合朔月亮在⻩道南。 ![]() 迟疾差率,匕万八千六百六十八。 ![]() 该数的求得是取一纪的积月数乘以通数,再除以会通,得到的余数就是 ![]() ![]() ![]() 迟疾纪差,三万零一百八十该数的求得是取一纪的积月数乘以通数,除以通周,所得的余数再在通周中减去,其差即迟疾纪差.将某纪的迟疾差率减去迟疾纪差就得后一纪的迟疾差率。如不够减,则加上通周后再减。 求下一个历元的纪差率:将某一历元甲寅纪的迟疾差率减去迟疾纪差,所余就是下一历元甲子纪的迟疾差率。要求下…纪的迟疾差率,方法如前。 推朔积月的方法说:取从壬辰年历元以来到需求朔月的年份所经过的年数,在年数中去除该年份,将该年数除以纪法,所得的商加一,就是该年份所在纪的序号,其余数就是该年份在相应的纪中的年数。将这年数乘以章月。再除以章岁,所得的商就是积月,其余数就是闰余。闰余大于十二,则该年有闰月。闰月的设置以月中没有中气为标准。 推朔⽇的方法说:将积月乘以通敷,得到朔积分。将朔积分除以⽇法,其商就是积曰,其余数就是小余。积曰每超过六十就减去六十,最后得到的余数就是大余,将大余用⼲支名称来对应,并向外推后一天,就是所求年份与周正相应的十一月朔⽇的于支。 求下一月:在大余上加二十九,小余上加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如満曰法则减去曰法并在大余上加一,用前面所述的方法可得到下一个月朔⽇的⼲支。如果小余大于二千一百四十,则这一个月月大。 推算上、下弦和望⽇:在朔⽇的大余上加七,小余上加一千七百四十四和一小分,小分満二则减,二并在小余上进一,小余満目法则减去曰法在大余上进一,大余超过六十则减去六十,其余数用⼲支名称对应,并向外推后一天,就是上弦的⼲支。依法再加可得望⽇、下弦⽇和下一个月的朔⽇。在望⽇发生月食的且其定小余比与其接近的中气或节气所对应的间限、限数小则作为一天来推算。望⽇在中或节气⽇前或后各四天以內时以限数作为衡量标准,各五天以上时则以间限作为衡量标准。 推算二十四节气的方法说:取需求二十四节气的年份在相应纪中的年数,不包含这一年,将其乘以余数,除以纪法,得到的商为大余,其余数为小余。当大余満六十就减去六十,最后余下的数以⼲支名称来对应,并向外推后一天,就是与周正相对应的十一月冬至⽇的⼲支。 求下一个节气:在大余上加十五,小余上加四百零二和十一小分,小分満气法则减去气法并在小余上加一,小余満纪法则减去纪法并在大余上进一,按前述的方法就得到下一个节气曰的⼲支。 推算闰月的方法说:将章岁减去闰余,得到的差乘以岁中,其积再除以章闰,其商就是月数,其余数大于章闰的一半则在月数上加一。月数从与周正相应的十一月起算,再向外推算一个月,该月就是闰月。闰月的设置有前后的差异,以没有中气作为闰月的标准。 大雪,十一月的节气。需霱二丰三言=十天: 冬至,十一月的中气。需证二丰三芸盂丰罢: 小寒,十二月的节气。需慧二旱三昙:丰=: 大寒,十二月的中气。需慧二丰三言二享二: 立舂,正月的节气。 需慧二丰二芸七丰二: 雨⽔,正月的中气。 需慧二丰;昙;左二。 惊垫,二月的节气。 舂分,二月的中气。 清明,三月的节气。 ⾕雨,三月的中气。 守夏,四月的节气。 小満,四月的中气。 芒种,五月的节气。 夏至,五月的中气。 小暑,六月的节气。 大暑,六月的中气。 立秋,七月的节气。 处暑,七月的中气。 ⽩露,八月的节气。 秋分,八月的中气。 寒露,九月的节气。 霜降,九月的中气。 立冬,十月的节气。 小雪,十月的中气。 限数一千零六十五。 问限一千零三十六。 限数一千零八。 间限九百十九。 限数九百五十一。 间限九百二五。 限数九百。 间限八百十九。 限数八百五十七。 闾限八百四十。 限数八百二十三。 间限八百一卜二。 限数八百。 间限七百九十九。 限数七百九十八。 间限八百零一。 限数八百零五。 间限八百一十五。 限数八百二卜五。 间限八百四十。 限数八百五九。 问限八百八十二。 限数九百零七。 间限九百二十五。 限数九百六十二。 问限九百九卜二。 限数一千零二卜一。 间限…⼲零卜。 限数一千零八卜。 间限一千一百零。 限数一千一百三卜三。 问限一千一百五十七。 限数一千一百八十。 间限一千一百九十八。 限数一千二百一十五。 间限一千:二百:十九一。 推没减的方法说:对于冬至曰的积曰有小余的,可使积曰加一,将积曰乘以没分,再除以没法,其商是大余,其余数为小余.如大余大于六十则减去六十,最后得到的余数用⼲支的名称对应,并向外推后一天,就是去年的冬至后没曰的⼲支。 求厂一个没⽇:在大余上加六十九,小余卜加五百九十二,小余満没法则减去没法且在大余上加一,用前述的方法,就得下一个没曰的⼲支。当小余为零时就是灭曰。 推算五行起作用的期:立舂、立夏、立秋、立冬就是木、火、金、⽔开始起作用的⽇子。各将其大余减去十八,小余减去四百八十三和六小分,所得的差用⼲支的名称对应并向外推后一天,就分别是在四立前土起作用的⽇子。运算中如大余不够减时则加上六十后再减;小余不够减时可将大余减一,并在小余上加纪法后再减;小分不够减时将小余减一,在小分上加气法后再减。 推算各卦象起作用的⽇子:沿用冬至的大余,其小余乘以六,就是坎卦起作用的⽇子。在小余上加一万零九十一,満元法则减去元法并在大余上加一,就得到中孚起作用的⽇子。(原文中“坎卦”、“中孚”用书名号,但它们并非书名或文章名,而是卦象名,故改之不用书名号一一译者注) 求下卦象:各在大余上加六,小余上加九百六十七,就可得到。卦象中的四正各依据其对应的中间⽇子,小余乘以六。 推太 ![]() ![]() 求第二天:每天加一度,分上不加,经过斗宿时则在分上减去斗分,如分比斗分小则减一度在分数上加纪法后再减。 推算月亮位置的方法说:将朔积乘以月周,所得如大于周天则减去周天,余下的敷再除以纪法,所得的商就是度数,余数⾜分。用以上相同的方法就可得到与周正对应的十一月朔⽇夜半时月亮所在相应宿中的⼊宿度和分。 求下一月:当月是小月就在度上十二,分上加八百零六;是大月则又多了一天,度上再加十三,分上再加六百七十九;分満纪法则减去纪法并在度上加一,就得到下一月朔⽇夜半时月亮所在相应宿中的⼊宿度和分。在冬季的下旬,月亮在张宿和心宿之间则记下来。 推算合朔时位置的方法说:将朔小余乘以章岁,除以通法,其商就是大分,余数就是小分。将大分加在朔⽇夜半时太 ![]() ![]() 求下一月:在度上加二十九,大分上加九百七十七,小分上加四十二,小分満通法则减去通法并在大分上加一,大分満纪法则减去纪法并在度上加一,经过斗宿时则要在分上减去斗分,就是下月合朔时太 ![]() 推算弦望时太 ![]() ![]() ![]() 推算弦望时月亮位置:在合朔位置的度上加九十八,大分上加一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上加三十四,按照前面的方法处理各数字満相应数的情况,就能得到上弦时月亮位置,如法再加就可依次得到望、下弦、下一次合朔时的位置。 推算太 ![]() ![]() ![]() ![]() 推算合朔、 ![]() ![]() ![]() ![]() ![]() ![]() ![]() ![]() ![]() 推算合朔、 ![]() ![]() 求下一月:将当月的余数加上通数,所得満会通则减去会通,如原来月亮在⻩道北,并出现満会通的情况就变为月亮在⻩道南,如原在⻩道南,満会通则在⻩道北。如果先发生 ![]() ![]() ![]() ![]() ![]() ![]() ![]() ![]() ![]() ![]() 求、月舆⻩⽩ ![]() ![]() ![]() ![]() ![]() ![]() ![]() ![]() ![]() ![]() ![]() ![]() 求⽇食在⽇面上的起始方位的方法说:月亮在⻩道以南时,对于⻩⽩ ![]() ![]() ![]() ![]() ![]() ![]() ![]() ![]() 曰有小分:百二十六”有误,据《晋书.律历志》应为一译者注 推算合朔、 ![]() 求下一月:在数上加一,⽇余上加四千四百五十。求望,在数上加十四,余上加三千四百八十九。曰余満法则减去曰法并在数上加一,数満二十七则减去二十七并在余上减去周曰余,如余不够减,则在敷上减一。在余上加上周虚即可。 推算合朔、 ![]() ![]() ![]() ![]() ![]() 推算发生的时刻:将定小余乘以十二,再除以法,其商就是时辰数,从子时起算,再向外推后一个时辰,就是朔望发生时刻的时辰数。如有余数则将其乘以四,再除以法,得到一就是少,二为半,三为太。如还有余数则将其乘以三,再除以法,得到一就是強,所余大于法的一半时也作为強,小于曰法的一半时则舍弃。強与少合并就是少強,与半合并为半強,与太合并为太強。有两強的是少弱,它与少合并为半弱,与半合并为太弱,与太合并为一辰弱。以所在的时辰称呼就能分别得到各时辰时少、太、半和強、弱的情况。对于月食望在中气、节气的前后四天之內的以限数作为衡量标准;在其前后五天以上的则以间限作为衡量标准。定小余比间限、限数小的算作一天。 女十二 虚十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上边列出中气、节气共二十四节气,用前述方法推算得到冬至十一月中气,加一固定数得到下月的节气,再加得到其中气。昏、明中星以太 ![]() 推算五星的方法:所谓五星就是,木星即岁星,火星又叫荧惑,土星也称镇星,金星也就是太⽩,⽔星又名辰星。五星的运动有慢有快,有停留也有逆向运动。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清气和浊气才分开,从而有曰月五星都会聚在星纪的情况。从星纪出发,它们同在天空中运行,慢、快、停留、逆行,互相追逐。五星与太 ![]() 木星 合终岁数:一千二百五十五。 合终合数:一千一百四十九。 合月法: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 曰度法:二百一十一万七千六百零七。 合月数:十三。 月余: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二。 朔大余:二十三。 朔小余:四千零九十三。 ⼊月:十五。 余:一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 朔虚分:四百六十六。 斗分:五十二万二⼲七百九十五。 行星度:三十三。 度余:一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 火星 合终岁数:五千一百零五。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八。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二。 曰度法:四百四十万一千零八十四。 合月数:二十六。 月余:二万零三。 朔大余:四十七。 朔小余:三千六百二十七。 ⼊月曰:十三。 余: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 朔虚分:九百三十二。 斗分:一百零八万六⼲五百四十。 行星度:五十。 度余:一百四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 土星 合终岁数:三千九百四十三。合终合数:三千八百零九。 合月法: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一。 度法:七百零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七。 合月数:十二。 月余: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三。 朔大余:五十四。 朔小余:一千六百七十四。 ⼊月:二十四。 曰余: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 七。 朔虚分:二千八百八十五。 斗分:一百七十三万三千零九十五。 行星度:十二。 度余: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 金星 合终岁数:一千九百零七。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五。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一十五。 度法:四百三十九万五千五百五十五。 合月数:九。 月余:四万零三百一十。 朔大余:二十五。 朔小余:三⼲五百三五。 ⼊月曰:二十七。 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朔虚分:一千零二十四. 斗分:一百零八万五千一百七十五。 行星度:二百九十二。 度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星: 合终岁数:一⼲八百七十。 合终合数: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九。 合月法:二十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一。 曰度法:二千一百七十二万七⼲一百二十。 合月数:一。 月余: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九。 朔大余:二十九。 朔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 ⼊月曰:二十八。 曰余: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朔虚分:二千一百四十。 斗分:五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五。 行星度:五十七。 度余:二千零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 推算五星的方法说:取从壬辰历元以来到需推算的年份之间的年数,乘以合终合数,其积再除以合终岁数,所得的商称为积合,其余数称为合余。将合余减合终合数,可减一次的星合在前一年发生,可减两次的则在前两年,不够减的就在当年发生。用合终合数减去该余数就得到度分。金星、⽔星的积合为偶数则是早晨发生合,为奇数则为⻩昏时发生合。 推算五星发生合的月份:用积合分别乘以月数和月余,乘以月数的得到积月,乘以月余所得満合月法则减去合月法并在积月上进一,其余数就是月余。将积月除以纪月,得到的商向外推后一纪,就是需求的年份所在纪的序号,其余数就是⼊纪月。将其乘以章闰,所得每満章月一次就有一个闰月,在⼊纪月中减去闰月数,其差每満岁中则减去岁中,最后所得余数就是⼊岁月,从周正起算并向外推后一月就是五星发生合的月份。如果逢闰月,则 ![]() 推算发生合月份的朔⽇:将⼊纪月乘以通数,再除以曰法,其商为积曰,余数为小余。积每満六十就减去六十,余下的就是大余,用⼲支名称与之对应(原文为“命以所⼊纪”“所⼊”二字为衍文。一译者注),再外推一天,就是五星合所在月的朔。 推算在相应月中的⽇期:将月余乘以通数,将朔小余乘以合月法,将两者合并后再除以通法,所得之商再除以曰度法就得到五星发生合在相应月中的⽇期,其余数是余。从该月的朔⽇开始对应,向外推一天,就是五星合在相应月中的⽇期。 推算五星发生合时的位置:将度分乘以周天,再除以曰度法,其商为度数,余数为余,从牛宿前五度开始对应,并向外推算一度就得到五星合时的位置。 求下一次合的月份:将⼊岁月加上合月数,将月余加上合月数的月余,后者満合月法就减去合月法并在月数上进一,月数小于岁中,下一次合就在这一年中;月数満岁中就减去岁中,有闰月时也要计算在內,其余下的月数则属后一年的;如果月敷仍満岁中,则在后两年。金星、⽔星的合如发生在清晨,加后推算的下次合就在⻩昏,如合在⻩昏,加后则在清晨。 求下一次合所在月的朔:在发生合月份朔⽇的大小余上分别加上朔大余和朔小余,如果月余曾在月数上进过一的则在大余上还要加二十九,小余加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満⽇法则减去法并在大余上加一,用以上的方法就可得到下一次合所在月的朔。 求下次合在相应月中的期:将本次合在相应月中的期及余分别加上⼊月曰及曰余,曰余満曰度法则减去度法并在⽇期上加一。如本次合所在月朔⽇的小余大于朔虚分,⽇期上减去一天;下一次合的小余(似应为⽇余一译者注)満二千四百一十九以上,则期减去二十九天;如不満,则减去三十天,其余下来的就是下次合在相应月中的⽇期,从朔⽇起算。求下次合的位置,用度数和分从本次合的位置起算即得。 木星:早晨与太 ![]() ![]() ![]() ![]() 火星:早晨与太 ![]() ![]() ![]() ![]() 土星:早晨与太 ![]() ![]() ![]() ![]() 金星:早晨与太 ![]() ![]() ![]() ![]() 金星:⻩昏时与太 ![]() ![]() ![]() ![]() ⽔星:早晨与太 ![]() ![]() ![]() ![]() ⽔星:⻩昏时与太 ![]() ![]() ![]() ![]() 推算五星历的方法:将五星合时的⽇期和余及所在位置的度数和余分别加上观察不到时的天数和余及在此期间运行的度数和余,余満度法则减去曰度法并在天或度数上加一,用以前说到的方法就可得到五星出现的⽇期或度数及相应的余。用五星出现时的度分数乘以五星运行速度的相应分⺟,再除以曰度法,余数大于度法的一半时也进一。每天加上五星运行的度分数,分数満运行速度的分⺟时则减去该值并在度数上进一。逆行顺行时五星运行速度的分⺟不同,在 ![]() 大概说来五星在天空中运行的快慢、停留和逆行,虽然大体上是有规律的,但五星相对于恒星位置的接近、停留、逆行、顺行都是难以推算的。月亮在天空中运动尚有快慢的变化,何况五大行星呢?衹有太 ![]() 求木星的合终岁数的方法:将木星一终包含的天数乘以木星的曰度法,并要考虑天的分数,再除以周天就可得到。 求木星合终合数的方法:将周天乘以木星的曰度法,除以纪法,其商再除以周天就可得到。五星中其他行星都可仿照该法求得。 魏⻩初元年十一月小,以己卯年为首,己亥年十一月己卯朔清晨冬至,臣杨伟上。 刘备在蜀建国,未发现对历法进行过修改,看来仍然使用束汉《四分历》。吴国中书令阐泽从东莱徐岳(字公河)处学习到刘洪的《⼲象法》,故孙氏权政使用《⼲象历》,直到吴国灭亡。 晋武帝泰始元年,有官吏上奏:“成王业的人兴起于某一种气而敬奉它直到结束,晋代在五行之中应该崇尚金,金气产生在己,起作用在酉,结束在丑,应当在酉曰祭祀祖先,在丑进行年终大祭,将《景初历》改为《泰始历》。”这一上奏得到了同意。 史臣 ![]() ![]() 崔皇所著《四民月令》中说:祖就是路神。董壶的儿子叫星担,喜爱旅游,死于旅途中,故供奉其为路神。嵇含的《祖道赋》序言中说到:违垡用丙午,垫用丁末⽇,置代用四季的第一个月的酉来祭祀路神而不知道路神的来历。有人说祭请路神是告诉他有事情要在路上理办,君子因事而在外跋涉则安排在半路上祭祀,有人去世了需要移走,则称扬其名于阶前的空地上。又有一种说法,百代前的祖先其名字、谧号均被遗忘,坟墓也不再有铭刻的标记,飘 ![]() 晋武壶时,侍中芒厘型智 ![]() ![]() 宋太祖爱好历敷,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下制定了新的历法,元嘉二十年上表说:我生 ![]() 天是一直运动着的,月、五星在天空中运行,分开、会合、隐匿、重现虽然都有确定的模式,但将新观察到的情况与原来相比总会有不大的差异,曰积月累,这种差异叠加起来就很显著了。所以《虞书》写出了对天钦敬的典式,《周易》明确了制定历法的法则,说到历法应该迁就天象而求符合,而不是用符合来作为检验天象的标准。汉代在清台上共同观测,用观察昏明中星的方法来确定太 ![]() ![]() ![]() ![]() 《尧典》中说“⽩大长,⻩昏时大火星在正南方的天空中,以此确定夏季的第二个月”现在夏季的第三个月⻩昏时大火星在正南方。《尧典》又说“黑夜不长不短,⻩昏时虚星在正南方天空中,以此确定秋季的第二个月”现在秋季的第三个月⻩昏时虚星在正南方。从那时到现在有二千七百多年,用昏明时分中星的位置检测,相差了二十七八度。这样尧时的冬至太 ![]() ![]() ![]() ![]() ![]() ![]() ![]() ![]() ![]() 皇上诚信并实行道德智慧⾼超的人的主张,不违背上天的意志,为各种政务劳累,谨敬弘扬大业,在古书中探究深奥的思想,寻找从未听说过的美妙的道理,深⼊探究大自然的造化,没有什么看不到。我⾼兴遇到这样兴盛贤明的时代,愿意将狭小的见识贡献出来。希望以我呈上的《元嘉历》发付史官,考校其精度情况。假若在错谬之中还有一些可取之处,或许对某些缺漏或错误可以补正,以作备用。 皇帝对此下诏说:“何承天所说的与众不同而有 ![]() ![]() ![]() ![]() ![]() ![]() ![]() ![]() ![]() ![]() ![]() ![]() ![]() ![]() ![]() ![]() 另外,从十一年开始进行了圭表表影长度的测量。当年《景初历》推算十一月七⽇冬至,在此前后因天 ![]() ![]() ![]() ![]() ![]() ![]() 员外敌骑郞⽪延宗又驳难何承天:“如果晦朔都确定大小余,在一纪的开始时正好与盈相对应就要退后一天,这就应该以上一年中的晦作为新的一纪的开始了。”何承天也就按照旧有的方法对新方法作丁改变,不再每个月确定大小余,与⽪延宗的驳难和太史令的上奏也就相同了。 有关官吏上奏:“制定历法修改法令,是治理家国的大事,于是到汉、魏时常有改变的事情,这是由于推算的方法没有永远是正确的,采用它衹是与当时的情况较为符合。今天皇家的方略充満了光辉,照亮了原有的疆土,的确应该综合查对太 ![]() |
上一章 宋书 下一章 ( → ) |
宋书免费阅读是由网友共享获取,是作者沈约不遗余力撰写的一部情节声情并茂的佳作,宋书小说网为您提供小说宋书免费阅读 |